根据《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2026年修订)》(吉大发〔2026〕22号)《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》(吉大发〔2025〕16号)和吉首大学《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通〔2026〕35号)等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组织领导
(一)组织机构
学院成立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组织机构,具体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,其人员构成分别如下:
领导小组:
组长:欧祖军、吴湘军
副组长:陈望学、彭校辉
成员:张勇、谭伟、李艳、杨文英、欧发勋
工作小组:
组长:陈望学、彭校辉
成员:张勇、谭伟、李艳、杨文英、欧发勋和相关班级班主任
(二)工作职责
领导小组:审定《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太阳成集团tyc151cc转专业工作方案》,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等事项。
工作小组:制定《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太阳成集团tyc151cc转专业工作方案》,制定学生转专业计划、接收条件、接收人数、考核内容、考核方式等,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,组织实施考核及提交拟转出和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。
二、转专业的条件
根据《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2026年修订)》(吉大发〔2026〕22号),转专业条件如下:
(一)申请转专业的学生,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1.学习态度端正;
2.遵守校纪校规,无正在生效的违纪处分;
3.具备目标专业所需的身心条件、学科基础,能够适应目标专业的教育教学要求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请转专业:
1.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,在招生时国家已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高校有明确约定的;
2.新生注册、入学未满一学期的;
3.在校期间已转过1次专业的;
4.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;
5.从外校转入、专升本录取的学生;
6.以艺术、体育类录取入校申请转入非艺体类专业的;
7.其他有失公平、公正情形的。
三、拟接收转入专业及名额计划
序号 |
拟接收转入专业名称 |
拟接收转入学生数 |
考核 方式 |
考核 内容 |
接收 条件 |
拟定考核 时间 |
备注 |
1 |
数学与应用数学 |
3 |
笔试+面试 |
(1)高考数学成绩占30% (2)数学分析成绩占40% (3)面试成绩占30% |
符合转专业的申请和限制条件;心理健康、热爱转入专业、基础知识扎实、按综合考核择优录取。 |
笔试:2026年7月12日上午9:00-11:00面试:2026年7月12日下午3:00- 地点均为新校区1教1209 |
要求高考首选物理+化学,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事项者,视为自动放弃 |
2 |
统计学 |
3 |
考核接收说明:
(1)申请转专业学生的面试成绩(按百分制)低于 60 分,其转专业申请将定为不录取。
(2)考核总成绩=考生高考数学成绩归一化成绩(按百分制)× 30% +《数学分析》考试成绩(按百分制)× 40% +面试成绩× 30% 。
(3)拟接收原则: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如果考核总成绩相同,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四、工作程序
按照《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2026年修订)》(吉大发〔2026〕22号)《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》(吉大发〔2025〕16号)和吉首大学《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通〔2026〕35号)等文件要求执行。
1.制定工作方案并公布(2026年6月26日前);
2.转出学生提交申请,学院初审
①2026年6月26-29日,转出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。(学生提交纸质档申请表至太阳成集团tyc151cc教务办1211办公室,且同时需在强智系统上进行转专业申请)
②2026年6月30日学院集中审核转出学生转专业资格
③2026年7月1日学院提交教务处转出学生审核名单
3. 转入学生提交申请,学院审核
①2026年7月2日学院汇总转入学生提交申请表与高考成绩单复印件
②2026年7月8日学院集中审核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
③2026年7月14日学院提交教务处转入学生审核名单
五、工作要求
1. 学生申请流程如下:
2026年7月6日前加入QQ群(待材料提交后,由教务办通知)。
2026年7月12日上午9:00-11:00笔试,地点为新校区1教1209。
2026年7月12日下午3:00-面试, 地点第一教学楼1209。
2.根据《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》(2025年修订)(吉大发〔2025〕16号)要求,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补修相关专业课程,若应补修的课程学分数达到学业预警规定降级学习的(即拟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(不含通识选修课)累计需重修、补修学分达到 20 学分及以上),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学习。
3.学校审批同意转入另一个专业前,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、考试等活动。无故旷课、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,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外,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。
4.不接收逾期提交申请材料。
5.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中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,凡是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,一律取消转专业资格。
6.其它未尽事宜,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