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山大学—吉首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(2025-2029)》精神及《关于2026年选拔本科生赴中山大学联合培养学习的通知》(教通〔2026〕24号)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学院2026年选拔我校优秀本科生赴中山大学联合培养学习工作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
学院成立选拔工作小组,成员包括:
组 长:欧祖军 吴湘军
副组长:陈望学 彭校辉
组 员:谭伟 杨文英 欧发勋 2025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班主任 年级辅导员
工作职责:负责制定本学院选拔工作方案、审查学生申请材料、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等工作。
二、选拔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从2025级新生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直招学生,政治思想素质好,综合素质较高,身心健康;
2、学习成绩优秀,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(含数学分析I,高等代数I,空间解析几何,大学英语I,中国近现代史纲要,哲学与人生,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)排名在专业前10%且大学体育考试合格的学生;
3、英语基础好,听说表达能力强,选学日语不做参考;
4、自主学习能力强,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;
5、无违纪违规情况和不合格课程;
(二)综合考核量化指标体系
1、初试(70%)
1)高考数学、英语平均成绩(按百分制折算)占30%;
2)班主任推荐占10%;
3)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占60%。
2、综合考核(30%)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选拔流程
学生申请→学院审核→根据初试70%+综合考核30%得出总成绩→确定初选名单。
(二)具体时间安排
1、5月28日前,学生根据联合培养生选拔条件自愿申报,填写《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申请审批表》(见附件)交教务办杨文英老师;
2、6月5日前,学院组织资格审查,确定初选名单。最终名单需经学校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。
四、工作要求
全程接受监督,确保公平、公正和公开。
注意:数创班不参加选拔。